Big City 遠東巨城 - Big 好食 點點換週慶購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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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動期間,於遠東巨城 APP「點數兌換」區扣 HAPPY GO點數 2,000 點,即可兌換「800元週年慶電子購物券」乙份。( 限量1,000份,贈完為止 )
※週年慶電子購物券限11/27 – 12/8週年慶期間使用 ,非指定期間不得使用。
 ※注意事項:1.HAPPY GO點數一經扣點取得電子抵用券後視同交易完成,不得要求退返點數,亦無法提供退貨及換貨。2.成功扣點兌換後,請至指定專櫃出示手機抵用券 QRCODE折抵,並依券面說明使用。3.本活動電子抵用券皆有限期,請儘速於效期內使用完畢,逾期失效未兌換視同自動放棄,逾期恕不補發,點數亦恕不返還。4.電子抵用券一經刷讀完成兌換後,恕無法退貨或換貨。5.抵用券不得要求折換現金,恕不找零,亦不得要求更換使用於非指定商品。6.此活動優惠商品不得與其他活動合併使用。7.本公司保有修改、解釋活動之權益,其他未盡事宜請以現場公告為主。
注意事項:
 1.贈品內容以實品為準,圖片及文字僅供參考,不含拍攝道具;券類贈品使用辦法依券面說明為準,逾期無效。
 2.活動獎項為無償贈品,恕不得兌換現金及找零,遺失、被盜、損毀或變形恕不補發。
 3.發票若遺失恕無法參加活動,發票兌迄,恕不重複合併累計。
 4.使用提貨券、禮券、商品券消費金額可列入計算,唯使用抵用券 / APP電子優惠券消費金額、Happy Go紅利折抵金額、購買禮券之禮券發售證明書、購買商品券、黃金商品之發票、星巴克 / 大心 / 媽媽餵 / 瓦城 / 時時香儲值、菸類商品、禮換單(無) 之發票、二、三聯式手寫發票、三聯式收銀機發票恕無法列入計算。
 5.如欲退貨請攜帶原購買之商品、消費發票或載具銷貨明細、簽單 (信用卡付款) ,及已兌換之抽獎券、贈品 (兌換券) 、抵用券至原購買專櫃辦理,如贈品、抵用券已使用則需退還等值現金;已使用抵用券折抵之商品如欲辦理退貨,本公司將退還等值抵用券,若抵用券已逾有效期限,其抵用金額視同無效,不便之處敬請見諒。
 6.本公司保有解釋 / 修改活動之權利,其他相關未盡事宜請以現場公告為主。